如何看待业主花6700元定)制集装箱放车位装闲置,被城管部门责令办理复原一事?

  更新时间:2026-01-15 01:53   来源:牛马见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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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物业方表示制止和上报的责任

<p>近日,云南昆明。业)主伍先生](化名)在自家的车位上摆放了一个花费6700元定制的“集装箱”式储物柜,用来存放孩子的玩具和收藏品。然而,半年后被城管部门下达了责令停止(改正)行为通知书:他需限期内提供相关审批手续,如不能提供,限期内自行搬离,恢复原样。</p> <p>“这个柜子下面是带轮子的,可以移动,又不是砌死在地上的永久建筑。而且我放的都是生活用品,没有易燃易爆物,也不影响消防通道。”伍先生拨通了自然资源局的咨询电话。相关工作人员答复:此前从未有过此类审批先例,根据规划要求,车位的用途明确为停放车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。</p> <p>记者从盘龙区城管局了解到,根据现场勘查,该箱体属于擅自设置的构筑物,且改变了车位的使用性质,因此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。</p> <p>城管部门提醒:广大市民在使用小区公共区域或自有车位时,应严格遵守规划用途和相关法律法规,切勿擅自搭建构筑物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就小区业主在车位安装“集装箱”一事,物业方表示,作为服务企业,并无执法权,面对业主在私有产权区域内的涉嫌违规搭建行为,仅能履行劝阻、制止和上报的责任。(春城晚报)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center;"></p> <p></p>

编辑:尹基元